第二百零二章 遇仙角-《穿着魔衣的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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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青歌回头看了看:“请教下金圣衣吧,他长期生活在雪山,应该知道如何治疗冻疮。”

    米蜜显然有些不愿意: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青歌迈步走了出去:“你吃点干粮,补充体力,我去问。”

    等青歌的背影远去,蓝谣拉住米蜜:“金圣衣很不错的,你怎么总躲着人家?”

    米蜜:“他不错是他的事,与我何干?”

    蓝谣又向着青歌的背影望了望,没有继续就那个问题再问下去了,她回转头来,又拿出一份干粮:“给。”

    大家顶风向北,每飞行二百里就休息一次,飞到黄昏,前行了八百里,再一次的找了一条稍微避风的冰川峡谷,就着弯弯曲曲的地形,就地搭起了二十顶帐篷,弟子们大多两人一个帐篷,也有少量弟子三人住一个帐篷,红红绿绿,蓝黄青紫的一片,就犹如在冰天雪地中盛开了五颜六色的花朵。

    青歌的帐篷守在桃花坛五个帐篷的最末端,吃过干粮,化过一些雪水喝了之后,他躲进了帐篷,用厚厚的被子把自己裹了起来,听着外面在山谷里呜咽的寒风,白天的疲惫逐渐上脑,眼皮渐渐的沉重,进入了梦乡。

    而在另一片大陆上,云台山众人这些天一路向北,也飞了差不多四千里左右的路程,到达了此行路上最后一个补给站,遇仙角,遇仙角的字面意思是在这里能遇到神仙,也就是说过了这里,那便不再是凡人能走的地方了。

    九州大陆以遇仙角为界,这个地方一边靠着苍莽大高原,另一面紧邻青妃海,一年之中只有三四个月是没有积雪的,人类也算能够勉强生活于此,所以遇仙角以南算是人类活动区域,遇仙角以北就再无人烟。

    但这里不宜居并不代表这里没有人居住,相反,在遇仙角世世代代的生活着一个部落,没人来考证他们到底存在多少年了,他们早就适应了这里的环境,部落发展至今,依然有着上万人的规模。

    云台山早在四十年前就安排了弟子前来了部落,并成功的融入了部落,与部落通婚,从此后,该名弟子的后人只要生下来,自然而然的就是云台山弟子的身份,成为了云台山在此地的驻守人员。

    “柏云桑”,孤云神尊一到部落,就拉住了一位老人的手:“辛苦你了。”

    那位名叫柏云桑的老人连忙弓腰施礼:“掌门辛苦了,弟子已经安排好住处,请跟随弟子前往吧。”

    孤云神尊带着大家踩着雪,跟着他,走在遇仙角那曲曲折折的小路上,部落里的男女老少几乎举家而出,好奇的看着南方来的客人。

    “柏云桑”,孤云神尊放开了柏云桑的手:“你的神力怎么还是只有真人五重,也得进步进步啊。”

    柏云桑苦笑道:“弟子愚钝,能到真人五重已经很不错了,比部落里所有人都厉害,平时狩猎可管用了。”

    孤云神尊:“好吧,本掌门就不再为难你了,不过你得保证你的孩子们能世世代代不忘云台山功夫。”

    柏云桑:“那是,从不敢忘呢,到了,一共二十间房屋,掌门你给大家安排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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