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九章 大荒地-《穿着魔衣的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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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虽然再一次的灰头土脸,虽然此时又饥又渴,但他却感觉全身都在燃烧一般,有着使不完的劲,他飞身冲下软软的沙山,跟着小金,狂奔向前。

    大约跑出十多里,小金停住了,一个四面环着小山丘的地方,周边高,中间低,在天地之间就像一个窝,方圆也不过两三里,并不算大,这里会有土元素灵气?

    然而小金到达之后,开始不断的旋转,让他确信,就是这里了,而小金此时说的话,更是让他忍不住咧开干裂的嘴唇,露出了笑容:“主人,它成熟了许多年了,再不被发现,就要消失了。”

    他静静的看着它,它越来越亮,逐渐金光大盛,以至于他最后只能看见一团金光了,把那一片地方全部笼罩,金色的光芒在旋转中深入地下,去帮助土元素突出地表,找到主人。

    “呼”,一切比想象中还要快,小金并没有费太多的力气,一团土黄色的光影突然冒出,被小金驮着飘回了他的跟前,他凝聚魔力,伸出双手,去捧着它,刚刚才触碰到它,它一下子就不见了,已经迫不及待的撞入他的体内了。

    此时小金化为金色光圈将他护住了:“主人,它彻底融入你的体内需要时间,你睡一觉吧,我护着你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青歌就地躺了下来,还没闭眼,狂风再一次来临,天地再一次变得昏天黑地,此处很快被沙土填平,在那深深的沙堆之下,一团金色光圈将他保护其中,他放心的闭了眼,确实很困了,很快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那土元素灵气已经不知道成熟了多少年了,奈何这个地方千年无人,它遇不到主人来将它发掘,没有主人,它就发挥不了自己的作用,好不容易成熟,却碌碌无为的白来世上走一遭,只能在时间的流逝中渐渐枯竭,直至消亡。

    今日有幸青歌到此,它渴望主人的心情比青歌渴望它还要急迫,等它进入青歌的体内之后,它更是惊喜万分,主人不但遇到了自己,还在自己之前获得过金元素和水元素,也就是说主人能活千年,自己能发挥千年的作用,这实在是太美妙了。

    它在青歌的身体内游走着,要将自己彻底的融入他的身体,从此后,自己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,而他感知其它灵气的能力比小金强上十倍,范围广达千里之内,又能让主人大受裨益,无限提高。

    而且土元素除了这一实用的作用之外,另一个超级好处就是能在他体内形成防护层,他的任何体内器官都会被土元素渗透,不但帮助他抵御外来的强大的攻击,还能让他从此后百毒不侵,这与金元素的防御形成了完美互补,一个防外,一个防内。

    青歌这一觉足足睡了三个时辰,等他醒来的时候,他听得一个声音在自己体内说道:“主人,我是小土,谢谢你把我找到,这周边千里范围之内好几个地方有灵气,咱们去找吧。”

    青歌爬了起来,看着金色光圈之外的沙土:“好。”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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